題。
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為館閣?薄nA(yù)蘇舜欽進奏院會,出簽書菜慶軍判官。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習(xí)唐事,奏為編修官。持祖母喪.詔令居家修書。卒喪,同知太常禮院。
石中立薨,子繼死,無他子。其孫祖仁疑所服,下禮官議。敏求謂宜為服三,當(dāng)解官,斬衰。同僚援據(jù)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加集賢校理。從宋庠辟,通判西京。為群牧度支判官。墜馬傷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為仁宗實錄檢討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大常寺。
英宗在殯,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為大行未發(fā)引,不可。逾,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義服,服降而練,可嫁娶矣。坐前后議異,貶秩知絳州。王?、范鎮(zhèn)乞留之,使成實錄。神宗曰:“
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zé)。”
然敏求議初不誤,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說,故因是去之。是歲,即詔還。
徐國公主以夫兄為侄奏官,敏求疏其亂天倫,執(zhí)正之。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如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cè)之惡,出之潁州。敏求當(dāng)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安石怒白于帝,命陳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未聽。
會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還詞頭,遂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奉朝請。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置優(yōu)等,安石愈怒,罷文仲。人為敏求懼,帝獨全護之,除史館修撰、集賢院學(xué)士。鄧潤甫為帝言:“
比群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羌,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
乃加敏求龍?zhí)镩w直學(xué)士,命修《兩朝正史》,掌均國公箋奏。元豐二,卒,六十一。特贈禮部侍郎。
(《宋史·
敏求列傳》有刪節(jié))
[
注]①
斬衰:喪服名,衰(cuī
)通“
?”
。“
五服”
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
衰”
因稱“
斬衰”
。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古代,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衰。②
大行:指皇帝的葬禮。
8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同僚援據(jù)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
是:贊同
B
.加集賢校理
加:升任
C
.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說,故因是去之
去:離開
D
.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
因:利用
9
.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部直接表現(xiàn)敏求剛正方直的一組是
①
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
②
敏求疏其亂天倫,執(zhí)正之
③
敏求當(dāng)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
④
安石怒白于帝,命陳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
⑤
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置優(yōu)等
⑥
乃加敏求龍圖閣直學(xué)士,命修《兩朝正史》,掌均國公箋奏
A
.①③④ B
.①②③ C
.②⑤⑥ D
.②③④
10
、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
.敏求認為石中立之孫石祖仁應(yīng)為石中立穿斬衰服喪三。后來,敏求官職幾度升遷,應(yīng)宋庠的請求,先后擔(dān)任西京通判、群牧度支判官、亳州知府、仁宗實錄檢討宮等職務(wù)。
B
.敏求在宋英宗死后較疏遠的皇族成員什么叫候可以婚嫁這個問題,看法前后不一,因而被降為絳州知府。但同就被召回京。
C
.王安石因不喜歡呂公著而想誣陷呂公著,并傳旨讓敏求在詔書中說明呂公著的罪狀,敏求認為不妥而沒有照做,之后想辭官,但皇帝并末批準(zhǔn)。
D
.敏求在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時,因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剛正不阿,所以把他放在優(yōu)等的位置上,卻因此又觸怒了王安石。在人們?yōu)槊羟蟮奶幘硴?dān)憂時.皇帝卻保全了他。
11
.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
分)
(1
)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zé)。(5
分)
(2
)比群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5
分)
參考答案:
8
.C
(去:除去。應(yīng)結(jié)合前后語境推斷詞意。)
9
.D
(①
主語是宋祁,是客觀陳述宋祁同意敏求的看法,⑥
是皇帝對敏求剛正方直,敦厚不阿的嘉獎,是側(cè)面表現(xiàn)敏求的品質(zhì)。②
陳述敏求以亂天倫的罪名將徐國公主抓捕正法。符合題意。③
陳述敏求為了維護客觀事實,敢于觸犯宰相王安石。符合題意。④
說明最終不能如實反映事實,敏求憤而請求辭官。符合題意。⑤
陳述敏求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因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yōu)等。符合題意。)
10
.A
(出任西京通判是應(yīng)宋庠的請求,而擔(dān)任仁宗實錄檢討官等官職并非應(yīng)宋庠的要求。)
11
.(1
)典禮制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得如此,哪能沒有責(zé)任?(反問句式1
分,“
是”
、“
責(zé)”
各1
分,句意通順2
分)
(2
)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擊告發(fā),并非國家的好現(xiàn)象,應(yīng)該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便改變這種淺薄的風(fēng)氣。(“
告訐”
、“
美”
、“
薄俗”
各1
分,句意通順2
分)
附:譯文
宋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初任館閣?。囚參加蘇舜仗進奏院的集會,被調(diào)離京城,出任集慶單判官。王堯臣修《唐書》,因為宋敏求熟習(xí)唐朝的事情,便上奏請他擔(dān)任編修官。后圍祖母去世服喪,皇帝下詔令他住在家中修史書。服喪完畢,任同知太常禮院。
石中立去世后,他的兒子也死了,沒有其他兒子。他的孫子石祖仁對服喪的禮節(jié)疑惑不陲,便吏給禮官討論。宋敏求說應(yīng)服三的喪,并應(yīng)辭官,服斬衰。同僚們援引依據(jù)不統(tǒng)一。判寺宋祁也同意宋敏求的說法,于是將此定為制度。升任集賢校理。后應(yīng)宋庫的請求,隨他出任西京通判;后任群牧度支判官。因從馬上跌下來傷了足,被降為毫州知府。治平間,被朝廷召去擔(dān)任《仁宗實錄》檢討官.任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大常寺等職。
宋莢宗殯喪期間,有人說童族宗室成員血緣關(guān)系較疏遠的在喪期也可以婚嫁,宋敏求認為先皇帝還沒有出殯,絕不可以婚嫁。一后,又有人這么說。宋敏求說宗室普遍服喪,由穿喪服降到穿練服時,便可以嫁娶婚姻了。因為他的說法前后互相矛盾,被貶職為蜂州知府王硅、范鎮(zhèn)乞求朝廷留他,讓他完成{
仁宗實錄》。宋真宗說:“
典禮制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得如此,哪能沒有責(zé)任。”
宋敏求的議論最初奉沒錯,但曹公亮痛恨禮院里的劉瑾附和宋敏求的說法,所以要借此除去他。當(dāng),宋敏求就被詔令回京。
徐國公主將丈夫的兄長認作侄兒,并上奏官府,宋敏求上疏說這是亂了天倫,應(yīng)將她抓捕正法。王安石不喜歡呂公著,誣陷呂說過韓琦想要利用人心,如當(dāng)趙鞅在晉陽起兵,借此驅(qū)逐君主身邊的惡人奸臣,將呂公著降為頗州知府。宋敏求準(zhǔn)備芋擬詔書時,王安石傳旨給他,要他在詔書中說明呂公著的罪狀,而宋敏求卻只說他敷陳失實。王安石發(fā)怒,告訴皇帝,皇帝傘陳升之將詔書中的話改了,宋敏求請求解除自己官職.皇帝沒批準(zhǔn)。
遇上車定白秀州判官升任御史,宋敏求將委任詔書封回不發(fā),于是李定以本官右諫議大夫身份升為朝請大夫。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囚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yōu)等。王安石更加憤怒,罷免了孔文仲。人們都為宋敏求擔(dān)憂,而皇帝卻保擴他,并任他為史館侍撰、集賢院學(xué)士。鄧潤甫對皇帝說:“
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擊告發(fā),并非國家的好現(xiàn)象,應(yīng)誼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便改變這種淺薄的風(fēng)氣。”
于是升宋敏求為龍圖閩直學(xué)士,命他修著《兩朝正史》,掌管均國公的箋奏。元豐二早(1079
)去世,事六十一歲。特例追贈為禮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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