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長期缺位
當下的“入園難”問題如此尖銳,和政府的長期缺位有很大關系。在學前教育領域,政府的歷史欠債超乎尋常地嚴重。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guī)劃綱要》)頒布前,學前教育一直未被真正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未能獲得體制內的合法身份與體制內的保障。長期以來,由于身份的邊緣性與模糊性,政府對學前教育的投入極其有限,中央政府每年投向學前教育的經費僅占GDP的0.004%。中央財政投入的缺乏與地方財政投入的不足使得學前教育的發(fā)展舉步維艱,各地不僅公辦幼兒園數量少,而且存在著分布不均、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
由于長期投入不足,我國公辦幼兒園教師數量嚴重不足。很多地區(qū)80%的教師都沒有編制,導致幼兒園教師隊伍流動性極高。許多教師從事幼兒園教師職業(yè)純粹是為了生存,并非熱愛幼兒、熱愛幼兒園教育工作,在入職前后接受的相關培訓很少,專業(yè)能力不盡如人意。在許多地區(qū),即使是公辦幼兒園教師,其職業(yè)幸福感也比較低,因為他們的勞動很難得到家長、社會的認同,他們能獲得的在崗培訓機會也比較少,工作中長期處于低水平重復狀態(tài),專業(yè)能力無從提高。高素質幼兒園教師的缺乏使原本因硬件不足導致的“入園難”雪上加霜。
2、體制改革不當
“入園難”并不是當下社會獨有的問題,歷史上許多發(fā)展階段都存在。以上世紀90年代中期為例。那時也存在“入園難”,只是問題并不突出,因為當時幼兒園的整體結構和服務性質相對合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改制,曾經是城市學前教育主力軍的企事業(yè)單位辦的幼兒園逐步與原單位分離或停辦,導致城市幼兒園數量急速減少。在農村,隨著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和中小學布局調整,附設在農村小學的幼兒園和學前班隨之停辦或合并,大量農村幼兒因此離開了幼兒園?梢,“入園難”事實上不是學前教育的內部問題,而是社會系統(tǒng)、體制改革所引發(fā)的結構性問題。幼兒園數量的銳減、公辦教育資源的不足、民辦幼兒園收費的飚升等都強化了“入園難”的程度。
相比其他教育階段,學前教育是一個缺乏自主性的場域,社會改革的任何方面都會影響其正常發(fā)展。各級政府曾經推行的多項改革政策是對學前教育自身發(fā)展規(guī)律的漠視,而“入園難”正是各級政府推行改革措施后不得不面對的行為后果。
3、學前教育的體制建設不到位
“入園難”是學前教育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規(guī)缺位的結果。在《教育規(guī)劃綱要》頒布前,我國一直倡導兩條腿走路的辦園方針,各級政府并不明確自己舉辦學前教育的主導地位。政府責任不明確導致學前教育的管理體制、財政投入體制等都處于相對混亂的狀態(tài)。
從管理體制看,就學前教育而言,我國采取的是“事權在地方”的管理體制,中央政府沒有建立對地方政府的約束性監(jiān)督機制。學前教育怎么辦,完全取決于地方政府的認識程度甚至長官意志,必然導致的是,各地在發(fā)展學前教育上往往自說自話,由此也嚴重影響了人們對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
從財政投入體制看,長期以來,中央政府沒有對學前教育的專項投入,地方政府的投入則嚴重不足,有限的投入也僅限于為數不多的公辦幼兒園。財政經費的匱乏必然導致家庭支付教育成本比重的提高,導致“入園貴”,從而使“入園難”問題進一步激化。沒有充足的經費投入,“入園難”問題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尤其是中西部地區(qū),若沒有中央的財政支持,想依靠地方財政、社會力量來解決“入園難”,幾乎是不可能的。
4、學前教育市場化辦園體制的消極影響
“入園難”最主要的表現(xiàn)是入公辦幼兒園難,入優(yōu)質幼兒園難。公辦幼兒園、優(yōu)質幼兒園的欠缺是學前教育市場化辦園體制導致的。市場化辦園至少意味著兩層意思:一是從辦園主體角度看,政府不用辦幼兒園;二是從辦園方式角度看,要按市場規(guī)律辦園。市場化辦園的結果便是政府辦幼兒園的積極性降低,公辦幼兒園數量持續(xù)走低。同時,社會力量辦幼兒園的積極性增加,營利成為其堂而皇之的目的。政府的撤退與民辦幼兒園收費的增加使得原本混亂的學前教育秩序更加混亂,“入園難”問題更加尖銳。
5、人口因素的推動
進入21世紀后,“金豬寶寶”“奧運寶寶”扎堆出生,使得2009年、2010年的“入園難”問題尤其突出,引發(fā)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隨著城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大量外來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本來就有限的學前教育資源更加短缺。而且,流入人口大多入園需求多變且不穩(wěn)定,為政府的人口預測增加了一定難度。
2如何解決入園困難1、提高公辦幼兒的比例
大力發(fā)展公辦幼兒園。提高公辦幼兒園在學前教育結構中的比例,逐步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同時,根據我市經濟的運行情況,出臺相關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公共財政對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保障機制,逐年提高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學生的經費要同小學等義務教育階段同等待遇,為學前教育健康持續(xù)發(fā)展保駕護航。
2、通過政策支持民辦幼兒園發(fā)展
加強引導,通過政府購買,對按等級收費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及增長政策,提高政府對學前教育的公共服務能力。可以采取 “民辦公助”的形式和途徑,政府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減輕辦園負擔,進一步提高辦園質量。同時,采用發(fā)放“教育券”的形式,讓所有的公民為孩子自由選擇不同層次、性質的幼兒園,以“教育券”抵扣入園費,超出部分由其自身承擔。
3、加強配套幼兒園建設
新建居住小區(qū)配套幼兒園要與居住小區(qū)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未按規(guī)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居住小區(qū)規(guī)劃不予審批。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劃條件和有關規(guī)范標準要求建設幼兒園,并應與住宅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鎮(zhèn)小區(qū)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tǒng)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小區(qū)配套幼兒園的性質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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