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知識點:三省六部制的發(fā)展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高中歷史 來源: 高中學習網(wǎng)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確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于三省制,其中尚書省形成于東漢(時稱尚書臺);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于三國時,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fā)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zhí)行。



三�。�

從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中央政權體系,分別為:   
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zhí)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  
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fā)皇帝的詔令。   
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并根據(jù)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通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zhí)行。


六部:

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為:
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兵部:負責軍事   
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臺、大理寺會審。謂三司審。   
工部:負責工程建設   
中書省長官在隋朝稱為內史令,唐朝稱為中書令,副職稱中書侍郎。門下省長官在隋朝稱為納言,唐朝改叫侍中,門下侍郎副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擔任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時期,這個官職輕易不授,而以尚書仆射為尚書省長官。唯安史之亂后,郭子儀有大功于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另朱溫篡逆前亦自稱之。中書省內設中書舍人若干,掌草擬詔命。門下省內設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拾遺等官,掌規(guī)諫。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長官都稱為尚書。   
三省之中,尚書令、仆射位高,為人臣之極而無實權。實際行使相權的是中書、門下兩省大臣。



三省六部制與近代西方三權分立制度的異同;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與近代西方社會的三權分立政治體制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都是通過分權實現(xiàn)權力之間的監(jiān)督與牽制;但其實質是根本不同的,三權分立的目的在于限制君主專制,而三省六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分散相權,加強皇權專制。



三省六部制的發(fā)展: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設尚書,主管典籍,為后世尚書省的發(fā)端。
2、漢朝:
漢武帝奪外朝(以丞相為主的正式的政府機關)權,設立以大將軍為首的內朝,專門處理軍國大事。以原屬少府的尚書以及中書謁者來轉達表章,溝通內外朝,為后世尚書省的發(fā)端。東漢時設置尚書臺,統(tǒng)領百官政事,長官稱尚書令。但是此時的尚書臺在體制上仍然屬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將軍、大司馬、太傅以錄尚書事的名義秉政。東漢末設侍中寺,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置侍中、散騎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學識的士人充任,為一時清選。
3、魏晉南北朝:
三國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隸少府的尚書吏部曹、選部曹等尚書諸曹為丞相屬官,將漢武帝建立的內朝轉為外朝官署,這是尚書省建立的開端。按:東漢時雖有尚書臺、已經(jīng)成為處理政務的主要機關,但畢竟是隸屬于內廷的官署,不能說是國家的正式政務機關。曹丕以尚書諸曹權力過大,遂以曹操設立的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為基礎另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發(fā)布詔令。置中書監(jiān)、令各一人,以中書監(jiān)為長官。南北朝時侍中、散騎常侍的權力逐漸擴大。北朝則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心。晉代,正式有門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將北周仿照周禮設立的官爵制度廢除,設立了以三省六部制為主體的中央官僚體系。隋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秘書省類似于后來的館閣,內侍省則是一個專門的宦官機構,主持中央政權的就是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三省互相牽制,共同向皇帝負責。其中,決策者為內史省,長官稱內史令;審議者是門下省,長官稱納言;處理日常政務的機構是尚書省、置尚書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設吏、禮、兵、度支(后改稱民部)、都官(后改稱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長官均為相職,同時,三公、三師也參預朝政,也是宰相。
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于皇權對于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于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于控制。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仆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jīng)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guī)律。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唐太宗貞觀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薄捌秸率隆敝加诖恕L聘咦谟来驹�,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仆射是職事官從二品。貞觀十七年,蕭?、李績并“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xié)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于政事堂,政事堂設于門下省。(《通典》:“舊制,宰相常于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保�。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于中書省�!庇纱�,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尚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文昌臺、都臺、中臺,旋復舊稱。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門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東臺、鸞臺、黃門省等,旋復舊稱。
6、宋:
在宋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jīng)混同為一省。同時由于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勛、有爵。故士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勛、爵邑有無為輕重�!保ā端问贰肪硪涣弧堵毠僦尽罚2坏紫酁榕R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于“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為正宰相�!钡珜嶋H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xiàn)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論》后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保┧未ǔ6嗖⑷危^唐朝時少了許多。也有獨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時,以昭文館大學士為首相,次相監(jiān)修國史,末相兼集賢殿大學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館大學士、監(jiān)修國史。神宗元豐改制時,盡廢差遣職。以三省長官任宰相,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官高不便輕授。遂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左仆射例兼門下侍郎,為門下省長官;右仆射例兼中書侍郎,為中書省長官。政和二年,廢尚書令,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皆虛其位;并改左仆射為太宰,右仆射為少宰,仍兼中書、門下兩省侍郎。靖康元年,復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三省長官名稱皆依元豐官制。南渡后,凡事力圖復太祖、太宗舊制。建炎三年,尚書左、右仆射皆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中書與門下二省為中書門下。孝宗干道八年,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廢侍中、中書令、尚書令虛稱,遂為定制。
7、元: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jiān)察三權,尚書省時置時廢、門下省不復置,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
8、明:
明初不設中書令,仍以中書省統(tǒng)六部,長官稱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誅胡惟庸,廢中書省與丞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徹底廢止。
9、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書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議政王大臣會議、上書房、軍機處。



三省六部制示意圖:






相關高中歷史知識點:漢代“推恩令”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漢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范圍的一項重要法令。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傳給嫡長子的情況,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傳給幾個兒子,形成直屬于中央政權的侯國。



“推恩令”實行原因:

1、王國問題威脅中央集權的嚴峻形勢;
2、吸取晁錯削藩令引起七國之亂的教訓;
3、實行“推恩令”名義是上施德惠,實際上是剖分其國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既迎合了武帝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內容:

1、漢武帝推恩令是漢朝漢武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范圍的一項重要法令。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傳給幾個兒子,形成直屬于中央政權的侯國。
2、漢初,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長子單獨繼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孫得不到尺寸之地。雖然文景兩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漢武帝初年,“諸侯或連城數(shù)十,地方千里,緩則驕,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謀以逆京師”,嚴重威脅著漢朝的中央集權。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納主父偃的建議,頒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錯削藩令引起七國之亂的教訓,規(guī)定諸侯王除以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余諸子在原封國內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相當于縣。這使得諸侯王國名義上沒有進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導致封國越分越小,勢力大為削弱,從此“大國不過十余城,小侯不過十余里”。
3、規(guī)定諸侯王死后,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國部分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統(tǒng)轄。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由皇帝制定這些侯國的名號。按照漢制,侯國隸屬于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推恩令下后,王國紛請分邑子弟,“于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武帝以后,王國轄地不過數(shù)縣,其地位相當于郡。這樣,諸侯王強大難制的問題,就進一步解決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設刺史,漢武帝能用推恩令解決王國問題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礎,漢武帝時國家實力強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響:

漢武帝采納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反思的科學基點。
以往人們研究和反思漢武帝時期社會變革,往往都以“漢武帝采納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基點,這是不對的。筆者認為,應以漢武帝采納主父偃的“推恩令”為基點。“推恩令”告訴我們:漢武帝時期思想變革與政治變革是統(tǒng)一的;武帝時期政治變革的意義遠遠超過思想變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學不是《五經(jīng)》,而是《孝經(jīng)》;武帝不僅是“崇尚儒學”,而是“儒術合流”;武帝時期的“儒術合流”是中國封建社會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機合流”;百家的“有機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國學術發(fā)展的科學途徑;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反思不著眼于“百家合流”,就會犯路線或方向性錯誤。



推恩令示意圖:





相關高中歷史知識點: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種重要的官吏選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為九個等級,作為政府選用官吏的依據(jù)。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薦官,人才的等級由他們評定。魏文帝曹巫為了拉攏士族而采納陳群的意見,正式設置九品官人法。曹王篡漢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吏部尚書陳群制定。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這一制度創(chuàng)始于曹魏,發(fā)展成熟于兩晉,衰落于南北朝時期,廢除于隋朝,隨之科舉制形成。



九品中正制:














時期 方式標準利弊
魏晉南北朝 推薦德才(其實按門第、出身)世家大族把持用人權,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實行的原因與初期情況:

九品中正制是沿襲了東漢鄉(xiāng)里評議的傳統(tǒng),在戰(zhàn)亂時期人士流移的條件下發(fā)展而來的,也是適應曹魏初期政治的特點而產(chǎn)生的。   
1、東漢末年,代表中央政權的曹操有不少壓制豪族名門浮華風氣的舉動。曹操并非名門,其祖父是與名士對立的宦官集團中的一員。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與曹操政權對抗。因此曹操必須壓抑以清議名士為代表的地方豪族勢力,如:破壞朋黨交游便是其一舉措。   
但在戰(zhàn)亂時期,曹氏政權還須依靠地方名士,因為他們在鄉(xiāng)里有較高的聲望,完全廢除鄉(xiāng)里評議是不可能的。曹氏政權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議納入政權軌道,使名士與政權合作。這樣以設立中正官專門執(zhí)掌品第人物以備仕進參考的方式,代表“國家利益”的政權便對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地方名士的清議也便合法化,從而為其發(fā)展勢力創(chuàng)造了條件。以品第之法選拔官吏,始于曹操,且已成一制度。但中正之名在史籍中是在曹丕任魏王之后出現(xiàn)的
2、魏初之中正官,州為州都,郡國為中正�?ぶ姓筛骺らL官推選,而且是現(xiàn)任官兼。這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曹氏政權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黨浮華之風的名士私家評議收歸政府統(tǒng)管,由郡長官推選現(xiàn)任官兼任中正,職掌人物的品第。中正品第人物,必須提供三個項目:一家世,一狀,一品。
曹操由于政治軍事上的需要,多次頒布唯才是舉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雖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學。如《宋書·恩幸傳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蓋以論人才優(yōu)劣,非謂世族高卑�!�   
3、漢代選舉已參考狀。狀是一個人道德才能的具體敘述。中正所作的狀往往止一二句,是為總的評語。品是根據(jù)家世和行狀綜合作出的評定。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虛位,二品實已為最,初期二、三品仍屬上品。這里的品是“中正品”,與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鄉(xiāng)論。曹魏初期中正以郡為基層,郡中正是真正發(fā)揮品第人物作用的,它們尚為地方士族所�?�,而州都只不過總其議罷了。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門大族尚沒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為其服務。但在曹芳以后,情形發(fā)生了變化。


九品中正制的衰落:

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完全是門閥士族壟斷政權的工具。選舉權操縱在地方豪強之手,“愛惡隨心,榮辱在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公無考校之實,私無告訴之意”《晉書?劉毅傳》。由于這種選舉制度嚴重地阻礙了廣大民眾進入政權的道路,所以在隋以后,隨著門閥士族制度的崩潰,九品中正制也隨之被廢除,而代之以科舉制。




相關高中歷史知識點:中國古代的官服



我國古代的官服特點:


1、傳統(tǒng)民族性(契丹、女真(滿族)、蒙古……與中原文化相互交融,相互影響,又有自己獨特的民族魅力、民族個性,共同構成中華民族官服的獨特體系);
2、政治階級性(森嚴的等級制度,是中央集權的加強) ;
3、發(fā)展連續(xù)性(自然發(fā)展,不斷延續(xù))。





中國古代官服的等級區(qū)別:


在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歷史洗禮中,中國的官服在每個朝代都留下深刻的印記。根據(jù)皇帝的喜好憎惡和穿著時尚的不同,形式各異,然而皇帝的冕服歷代沿襲,大體形制并未更易。
1、商代和西周時,皇帝的冕服開始形成。按照禮儀規(guī)定,凡戴冕冠者,必須身著冕服。按冕服的質地、顏色和圖案的不同,有等級區(qū)別。帝王在最隆重的場合穿繪有十二章紋的冕服,其他場合按重要程度而遞減章紋,冕旒的數(shù)目也一樣相應遞減。諸侯、卿大夫隨同帝王參加祭祀大典,冕服所用章紋要隨帝王所用多少章紋而遞減。
如帝王用十二章紋,公卿只能用九章,以此類推�;实勖峁谏鲜�12旒,公爵則9旒,侯7旒,伯5旒,子3旒。如果皇帝用金的發(fā)笄,大公則用銀,下面官員一次用銀、玉、銅、鐵等材質。除此以外還有佩劍,不僅劍柄上的材料和圖形按等級區(qū)別,而且劍的長短也有講究。這樣,從服裝中就可以判斷出一個官員的大小。
由于中國的政權,主要是由文人掌管國家和地方的管理,所以文官的地位高于武官,上朝時,文武百官分列兩廂,文左武右。官職上,左丞相比右丞相高,而且文武官員的服飾也不相同。
2、從隋唐開始,官服的色彩被定型下來,以直影響到清代。
3、唐代的官服比以前任何一個時代都要漂亮,且自成體系,頭上戴的是冕、冠、笄、幘。官袍服,用綾做成,以不同顏色花紋做等級區(qū)分。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緋,六品七品服綠,八品九品服青,婦人從夫色。腰間束帶,腳登烏皮六合靴,把帛布結成魚形,魚即被作為皇室的標志和官員的標志。這些繡紋圖案,相傳是由武則天創(chuàng)立,她賞賜繡上鳥紋的袍服給文官,繡上獸紋的給武將。使官服從此變得絢麗多彩,并且影響到明代和清代補子和補服的出現(xiàn),使中國的官服融入了秀美與高雅。
4、明代的官服,除了面料本身的紋樣外,還分別用方或圓補子,在胸背各一塊。尺寸比清朝的大衣。一般是直接織在料上的,而清朝則是先織好補片,再縫到衣服上,所以叫“補子”。明代的文武百官的服裝,在唐、宋、元的基礎上,更加細致:穿盤領右衽袍,用沙羅絹制成,袖寬三尺。一品到四品緋袍,五到七著青袍,八品九品著綠袍。按文鳥武獸分,文官補子的花樣,為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云雀,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鴻雁,八品黃鸝,九品鵪鶉、練鵲;武將則是一品二品獅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七品彪,八九品犀牛海馬。蟒服是皇帝賜的,王爺大公才有穿蟒服的權利�;实鄣凝埵俏遄�,因為通人性,所以同人手,而蟒服的龍是四爪,還是獸類未進化。皇帝的龍袍是九條龍,蟒服上不能有九條。
5、清朝的官服,將數(shù)千年的官服制度濃縮到一個朝代中體現(xiàn)出來,又加上滿族的特色,做工精致,裝飾繁復,禮節(jié)眾多。除了滿族特有的箭袖、蟒服、披肩、翎領事王公大臣朝服必備,而且四季各不相同,外套所用的皮毛不同,頂子材料不同,翎子眼數(shù)不同,當胸補子、朝珠數(shù)量不同,區(qū)別分明,明眼人一望便知官員級別。中等官員大宴會的過程中都要換衣一兩次,然后還要佩戴掛件,最初兩三種,后來越來越多,包括香荷包、扇套、煙袋等等。另外一個重要的服裝是“黃馬褂”,是皇帝封賞給下屬的,穿上它,擁有特殊權利,即使犯了罪也不用杖刑,因為打黃馬褂等于打皇帝。



文武官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圣節(jié)、頒詔、開讀、進表、傳制都用梁冠、赤羅衣,青領緣白紗中單,青緣赤羅裳,赤羅蔽膝,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以梁冠上的梁數(shù)區(qū)別品位高低。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籠巾貂蟬(貂原來掛貂尾,后以雉尾代替,蟬是金飾)。駙馬七梁不用雉尾。一品七梁,玉帶玉佩具。黃、綠、赤、紫織成云鳳四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wǎng),玉綬環(huán)2。二品六梁,革帶,綬環(huán)犀,余同一品。三品五梁,金帶,佩玉,黃、綠、赤、紫織成云鶴花錦綬,下結青絲網(wǎng),金綬環(huán)2。四品四梁,金帶,佩藥玉(即玻璃),余同三品。五品三梁,銀帶?(音sà颯)花(即銀質飾有凸紋金花),佩藥玉,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綬,下結青絲網(wǎng),銀鍍金綬環(huán)2。一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二梁,銀帶,佩藥玉,黃、綠、赤織成練雀三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wǎng),銀綬環(huán)2。御史服獬豸(神羊)。八、九品一梁,烏角(牛角)帶,佩藥玉,黃、綠織成??二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wǎng),銅綬環(huán)2。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尉赴四辏ü�1529年)將朝服上衣改成赤羅青緣,長過腰止七寸,不掩沒下裳。中單改成白紗青緣,下裳赤羅青緣,前三幅后四幅,每幅三襞積(褶裥),革帶前綴蔽膝,后佩綬,系而掩之。大帶表里用素色。萬歷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不準穿朱履。冬十一月百官可戴暖耳。


文武官祭服:

凡皇帝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祭穿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至九品,皂領緣青羅衣,皂領緣白紗中單,皂緣赤羅裳,赤羅蔽膝,三品以上方心曲領。冠帶佩綬同朝服,四品以下去佩綬。嘉靖八年定錦衣衛(wèi)堂上官在視牲、朝日夕月,耕?、祭歷代帝王時可穿大紅蟒四爪龍衣,飛魚(龍頭魚尾有翼)服,戴烏紗帽。祭太廟社稷時,他們穿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

洪武三年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銀花,四品素金,五品銀?花,六、七品素銀,八、九品烏角。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其制為盤領右衽袍,衣料用?絲(緞織物)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至四品緋袍,五至七品青袍,八、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團花),徑5寸。二品小獨科花(小團花),徑3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散排的寫生形摘枝花),徑2寸。四、五品小雜花紋,徑1寸5分。六、七品小雜花,徑1寸。八品以下無紋。幞頭有漆、紗兩種,展角氏1尺2寸;先規(guī)定雜職官幞頭不用展角,只垂2帶;后準用展角。腰帶;一品玉帶,二品犀角,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為烏角(牛角)。帶?青色,垂〓尾于下。黑靴。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同一品。百官入朝碰到雨雪,許服雨衣。


文武官常服:

凡常朝視事穿常服。明初常服與公服都是烏紗帽、團領衫、束帶。洪武六年規(guī)定一、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彩繡,帽珠用玉;三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至六品穿四爪龍(蟒),許用金繡。洪武二十三年定制,文官衣自領至裔(yì音義),去地1寸,袖長過手,回復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武官去地5寸,袖長過手7寸。洪武二十四年定制,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鷴(xián音閑)、六品鷺鷥、七品??、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武官一、二品獅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傳統(tǒng)戲曲所采用的官服形式。這些不同的鳥紋獸紋,都設計成方形框架之內,布置于團領衫的前胸和后背,下圍裝金飾玉的腰帶,極其壯觀。  
明《大學衍義補遺》卷九十八說:“我朝定制,品官各有花樣。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不在文武之數(shù);文武一品至九品,皆有應服花樣,文官用飛鳥,像其文采也,武官用走獸,像其猛鷙也�!苯又v明朝的常服,可由各級官員按其等級根據(jù)規(guī)定款式自制,不像宋代是由政府統(tǒng)一制作定時分賜。常服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一般文官都能遵循制度服用,武官往往違反制度穿公侯伯及一品之服,自熊羆至海馬(即五品至九品)的服裝,不但穿的人極少,而制造的人也幾乎斷絕了。


文武官燕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規(guī)定品官燕服為忠靜冠。忠靜冠是參照古時玄端服的制度而定的,鑒于當時服制出現(xiàn)混亂現(xiàn)象,故用忠靜之名,勉勵百官進思盡忠,退思補過。通過服裝來強化意識形態(tài)的效果。忠靜冠冠框用烏紗包裱,兩山具列于后,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壓以金線,冠邊用金片包鑲,四品以下用淺色絲線壓邊,不用金邊。衣服款式仿古玄端服,古制玄端取端正之意,士之衣袂(衣袖)2尺2寸,衣長亦2尺2寸,正裁,色用玄,上衣與下裳分開。明代用深青色?絲或紗、羅制作。三品以上織云紋,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前后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素履,白靴。凡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jiān)、行人司,在外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及都督以上武官許穿之。


蟒服、飛魚服、斗牛服:

這三種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內,而是明朝內使監(jiān)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
明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補遺》卷二說:“蟒衣如像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薄对湔隆肪砦迨擞洿蟮略辏ü�1297年),“不花帖木耳奏:'街市賣的緞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龍,只少一個爪子。四個爪子的賣著(者)有奏(著)呵'。”說明四爪大龍緞袍(即蟒袍)在元初就已經(jīng)在街市出賣�!睹魇贰ぽ浄尽酚泝仁构俜�,說永樂以后(公元1403年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繡蟒于左右,系以鸞帶。……次則飛魚……。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正向,尤貴。又有膝?者,亦如曳撒(據(jù)《碎金》稱作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云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于乘馬也�;蛘賹ρ嘁姡冀圆挥门鄱么�。第(但)蟒有五爪四爪之分,?有紅、黃之別耳�!边@段記載可知,蟒衣有單蟒,即繡兩條行蟒紋于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于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于前胸后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云蟒紋裝飾,稱為膝?。
飛魚,據(jù)《山海經(jīng)》載:“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本哂猩裨捝��!读忠貒洝氛f:“飛魚身圓,長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蟬�!笔且环N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  
斗牛原是天上星宿,《晉書·張華傳》說,晉惠帝時,廣武侯張華見斗牛之間常有紫氣,請通曉天文的雷煥去詢問,雷煥說是豐城寶劍之精,上徹于天,就讓雷煥為豐城令。煥到任,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華,一以自佩。后張華被殺,劍忽不見。雷煥死后,其子持劍過延平津,船至江中,劍忽躍出,墮水。但見二龍蟠縈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劍。明代斗牛服為牛角龍形。  
明朝只有皇帝和其親屬可穿五爪龍紋衣服,明后期有的重臣權貴也穿五爪龍衣,則稱為“蟒龍”。嘉靖權相嚴嵩被參劾倒臺后,在江西分宜縣嚴嵩的老家抄沒成千上萬件絲綢衣料和各種華貴服裝。《天水冰山錄》記載著從嚴嵩家抄沒的財產(chǎn)名錄,其中有五爪云龍過肩妝花段(緞),各種顏色質料的蟒龍紋衣料。如蟒龍補、過肩蟒龍。蟒、蟒補、過肩蟒、過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補、斗牛過肩、斗牛過肩補;飛魚、飛魚補、飛魚過肩、飛魚通袖等各式衣、圓領、袍、襖、女衣、女袍、女襖、女披風等成衣和織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結構裁片排料而織制的服裝匹料。明代蟒服、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葦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明墓、廣州郊區(qū)明墓均有實物發(fā)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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