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論文特點:(1)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可兼用其他表達方式。(2)以鮮明的態(tài)度表明觀點或主張。(3)以充分的材料證明其觀點或主張。
二、要素:1、論點:對所論述的問題所持的觀點態(tài)度。(1)中心論點。(2)分論點。
2、論據(jù):對論點進行證明的材料、依據(jù)。(1)事實依據(jù)。(2)理論依據(jù)。
3、論證:用論據(jù)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1)歸納法:由個別到一般。(2)演繹法:由一般到個別。
(一)論證分類:
(1)立論:從正面闡述其觀點,說明其觀點的正確。
(2)駁論:對反面論點進行駁斥,確立其正確觀點。
三、議論文結構:
1、基本結構。
(1)引論:開頭部分,提出問題。
(2)本論:主體部分,分析問題。
(3)結論:結尾部分,解決問題。
2、論證結構。
(1)并列式。(2)對照式。(3)層進式。(4)總分式(總??分;分??總;總??分??總)。
三、議論方法:
(1)例證法:運用典型事例證明論點。
(2)引證法:引用經(jīng)典或名言、諺語等證明論點。
(3)喻證法:借助形象的比喻來說明論點。
(4):類比法:用另一同類事物或事例比較說明論點。
(5)對比法:用反向事例或事理比較說明論點。
(6)引申法:又叫歸謬法,先假設所駁觀點是"正確"的,從而引申出荒謬的結論以證明其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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